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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奖惩考核办法范文(精选5篇)

时间:2023-11-06 17:23:54 考核办法 投诉建议

安全通常指人没有受到威胁、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隐患,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村干部奖惩考核办法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村干部奖惩考核办法

1p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p范围:

全体员工

3p责任者:

安全部

4p程序:

4.1奖励

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事故责任者。

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

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2篇: 村干部奖惩考核办法

村干部奖惩考核办法

村干部奖惩考核办法

201x年,乡对村各项工作的综合考核,仍然采取分项记分的办法,总分 1000分,各项工作的基础分本着“全面考核,突出重点,综合平衡”的原则进行分配,年终根据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参照各阶段中心工作考核结果,先由各部门进行考核记分,再由乡党委、政府对各村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考评打分。成绩特别突出的可在基拙分上按规定进行加分,作为奖励;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管理的村按规定扣减基础分,本项不够扣减的,可在总分中扣减。最后,按实际综合得分进行计奖,计奖分值为:井村2. 1元/分,中桥 1. 6元/分,其余6个村1. 8元/分。完成特殊工作任务时,另计单项奖,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经济工作,基础分315分

1.发展和壮大村社集体经济,基拙分65分。

现有集体经济项目(企业、机具、设备、房屋、塘堵、果园、机动田等)租赁承包合同完善,制度健全,当年承包费用全额收回的记45分,新发展村社集体经济项目1个以上的计20分。新发展项目当年见效益的加20分。现有集体经济项目未落实承包或未收回承包费每个扣10分。

2.多种经营生产,基拙分100分。

完成下达多经收入和重点多经项目任务的村记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村酌情扣10-50分,建成1个专业村加30分。巩固1个专业村加10分,发展多经项目有特色及其他显著贡献的加10"-50分(具体考核细则由多经办制定)。

3.粮油生产,基拙分100分。

完成下达产量指标,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做好新技术示范与推广,落实好规范化栽培技术,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任务的村记满分,未完成下达任务的酌情扣分(具体考核办法由农技站制定)。

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基础分50分。

在上年基础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的村记满分,增加额度超出 200元,每增加10元加记2分,增加额不足200元,每减少10元扣2分。

二、基础设施及基础管理工作,基础分375分

1.水利设施和农田基本建设,基础分30分。

按时完成下达水利设施和农田基本建设任务,水利设施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运转正常,无较大水事纠纷,无严重浪费水资源现象的村记满分,

未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酌情扣分,辖区内水利设施每毁坏1处,视毁坏程度酌情扣1-5分(具体考核细则由乡水管站制定)。

2.村道管护,基础分10分。

巩固加强现有村道的管护,无乱堆乱放堵塞交通,无毁坏路面路基或占道搭建等安全隐患的村记满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酌情扣分。

3.村镇建设与国土管理,基础分50分。

认真贯彻执行《新土地管理法》,管好用好土地资源,管理好农村各项建设,无违章建房、无质量安全事故、无乱占滥用、无非法买卖和转让土地的村记满分。每出现1户未批就建的扣10分,每出现I户少批多占或未按规划建房的扣1一15分,每出现一次新建房屋垮塌扣20分,()村容村貌在原基础上有明显改观的加10分;争创一个“三无村”加10分,完成一个中心村规划加 50分,土地有偿使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加10-50分。

4.农电管理,基础分8分。

加强农电管理,无私拉乱接,无设施被毁被盗,积极进行农网改造的村记满分,每出现1户私拉乱接的`扣2分,每出现一次设施被盗扣0分。

S.通讯事业,基础分10分。

巩固村通成果,做好通讯线路管护的村记满分,完成电话村工作的加10分。

6.财经管理,基础分15分。

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无集体资金流失现象,村社每季度至少记一次账,并按规定范围公布账目的村记满分,一季度未记过账的村扣5分,每出现一次违反财经规定的村扣10分。

7.生猪税费管理,基础分20分。

收回并及时上交生猪税费证卡,人均达到1头的村记满分,在1头的基础上,人均每超出0. 1头的加20分,人均每减少0. 1头的扣巧分(此项工作另给手续费和单项奖)。

8.保险工作,基础分8分。

积极做好保险宣传,协助收级保费和处理好险种业务的村记满分,未完成好这项工作的酌情扣分。

9.征收“双提款”和村道集资,基础分14.分。

在6月底完成全年“双提款”和村道集资任务的村记满分。每提前1天的加1分,在6月底完成全年“双提款”和村道集资任务70%的村记10.分,每提前一天加5分,未完成70%按比例扣减基础分,下欠的30%必须在

10月25日前完成记30分,每提前一天加0. 1分,每推后一天减0. 1分。 10.完成全年粮油定购任务,基础分10分。

按时完成全年粮油定购任务的村记满分,没有按时完成的酌情扣分。 11.林业绿化,基拙分30分。

按要求搞好春、秋两季林业补植,特别是道路绿化、幼林抚育,林政管护,无乱砍、滥伐,巩固好全面绿化达标成果的村记满分,未全面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每出现一次乱砍滥伐的扣5分,全面绿化成果没有得到况固的扣 30分(具体考核细则由林业站制定)。

12.安全工作,基础分10分。

大力做好安全宣传工作,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的村记满分,每出现一次火灾、爆炸、中毒、群众性闹事、新建房屋垮塌、用电安全、设备损坏等事故扣10分。

13奋章管理,基拙分5分。

按规定出具手续、材料和证明的村记满分,每出现一次乱盖公章或出具假手续材料的扣U分。

14.报表工作,基拙分9分。

按时按规定送各种报表的村记满分,未按时按规定报送各种报表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15.小康建设巩固和提高,基础分20分。

加强小康建设,巩固提高达标成果,迎接好复查验收的村记满分,未做

好规定工作的酌情扣分。

三、党务群团工作,基础分95分

1.以党支部为核心,村级组织制度健全,全面完成下达任务的村记35

分。

其中:(1)党支部班子健全、团结、工作扎实,并积极争取“五好”支部记5 分;(2)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每个支部至少发展1名新党员,并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记3分;(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活动经常化记3分;(4)按时收缴党费记2分;(5)党员“三带”工作落实,按规划完成经济指标,各种报表资料齐全,并按时上报记0分;(6)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教育工作,加强时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记5分;(7)各党小组活动经常,支持村组干部工作记4 分;(8)按要求完成报刊订阅工作记4分。以上各项工作未完成好的酌情扣分。

2.千部教育管理工作,基础分10分。

加强村、组千部的教育管理和理论学习,干部培训人员落实,村组干部

工作积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缴纳税费和完成粮油定购任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的村记满分。村组干部中有违法行为或花欠税费和粮油定购任务的扣5--1O分。

3.共青团工作,基础分15分。

其中:(1)组织健全,活动制度化,按计划完成组织发展任务的记5分; (2)青年之家开展文体活动好的记5分;(3)积极组织发动青年团员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勤劳致富,帮户助耕的记5分。以上各项工作完成较差的酌情扣分。

4.妇女工作,基础分15分。

其中:(1)妇女组织健全,定期召开会议,活动经常记5分;(2)配合村、组干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记3分;(3)抓好“双学双赛”和家庭教育工作,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记7分。以上各项工作未完成好的酌情扣分。

5.武装民兵工作,基础分巧分。

其中:(1)组织健全,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效果明显记5分;(2)完成好征兵、民兵整组、兵役预备役登记工作,组织民兵集结点验记3分;(3)配合抓好治安、调解、计划生育、夜间巡逻、帮户助耕工作记2分;(4)搞好民兵 “三带”活动,巩固民兵组织“四个一”建设记5分。以上各项工作未完成好的酌情扣分。

6.协会工作,基础分5分。

各种协会制度健全,活动经常,作用发挥好的记满分,完成不好的酌情扣分。

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基础分215分

1.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基础分10分。

创建或巩固一个文明组记6分,创建或巩固一个卫生组记4分,创“三户”达到了规定要求的记4分,创建工作未开展的不记分,创“三户”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2.宣传会议工作,基础分10分。

充分利用板报、广播、会议、标语等宣传工具,认真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本村本乡新人新事稿件(包括自登自播,向乡以上电台、报刊投稿等)村达12篇,乡以上达5篇,每年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两次以上,完成年度党报、党刊订阅工作任务的村记满分,每减少一篇稿件扣2分,每少召开一次村民大会扣5分。

3.广播工作,基础分10分。

确保广播、通讯线路畅通,出现故障及时处理,能充分利用广播,搞好宣传的村记满分,出现故障不及时处理,超出5天不通的扣5分,自播和向乡上以上广播台站投稿总计不足10篇的扣3分。

4.文化工作,基础分15分。

按要求巩固提高村文化室标准化建设,积极参加乡上组织的文体活动,自办文体活动两次以上的村记满分,未按要求完成好任务的村酌情扣分。

5.教育工作,基拙分15分。

巩固好“四率”(入学率、普及率、巩固率、完成率)达标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达标成果,校产管理好,按时完成教育集资和扫盲工作任务的村记满分,未完成好的酌情扣分。

6.卫生工作,基础分20分。

卫生站管理制度健全,作用发挥好,巩固初保达标成果,按要求完成狂犬病防治、灭鼠工作任务的村记满分,以上工作做得不好的酌情扣分。 7.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分85分。

达到“三无一好,‘(无非法婚姻,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规范化管理好)的村记满分,出现一个非婚扣15分,出现一个计划外生育扣100分,出现一个大月份引产扣20分,三结合工作完成较差的扣10-15分,规范化管理较差以及其他相关工作较差的酌情扣分。

8.民政、老龄、残联、统战工作,基础分10分。

按规定落实得好的村记满分,没有落实好的要酌情扣分。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础分30分。

按规划做好普法工作和依法治村工作,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落实好守护措施,无集体财产被盗,协助政府机关搞好专项治理和查破各类案件,及时调解民事纠纷,无民转刑案件发生,纠纷调解率、案件查破率达到规定标准,破除封建迷信,拆除乱建小庙工作巩固得好,安全文明小区工作按时完成的村记满分,未做好的酌情扣分,考核得分不满20分的村,实行一票否决。

10.文书档案、信访、保密工作,基础分10分。

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保密工作,及时处理或协助乡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无上访信件和各种原因的集体上访或闹事事件的村记满分,出现一次上访或闹事事件扣10分,其他工作没做好的酌情扣分。

五、以上工作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村,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全面工作受到表彰加20分。

经济工作或精神文明工作受到表彰加15分。

单项工作受到表彰加10分。

六、其他工作有显著成绩的村另记单项奖

以上各项工作的考核,均以各种报表、平时检查、主管部门了解掌握提供的情况为依据,由乡党委、政府年终综合评定计奖。其奖金来源为:奖金总额的50%由乡上支付,其余50%由乡党委、政府出示奖励政策,在村集体积累资金中列支,按照村干部工作实绩发放。

第3篇: 村干部奖惩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不含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量化

1、考核标准占分比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均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占60分,年终考核占40分(其中群众民主测评占30分,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10分)。

2、年终考核加分标准:在完成规定的论文或调研文章、宣传文章的基础上,对超任务部份分别按照省部级每篇3分、市厅级每篇2分、县处级每篇1分、县级部门每篇0.5分加分。得分项目直接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后记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值计算,其分值纳入年终考核得分一并计算。

3、考核结果划分标准:85分以上可推荐为优秀(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同一职务总人数的15%确定优秀等次),70—85分确定为称职(合格),60—70分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七、考核实施

(一)绩效考核

1、平时考核(60分)

(1)出勤(20分)。出勤缺1天扣1分。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南江黄羊科研所)实行指纹考核制度,指纹录入时间上午上班8:30—9:00,下班11:30—12:00,下午上班2:30—3:00,下班5:30—6:00(若作息时间变更,另行通知)。在单位上班每月不得低于20天。外出、下乡,以及事假、病假或休假,以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签字认可,视为出勤。

南江黄羊科研所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勤以签到为准,下乡或出差,以及事假、病假或休假,以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核实认可为准。

出勤考核结果,分单位按月张榜公示,年终汇总。

(2)工作业绩(20分)

根据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单位负责人按季度考核,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公示,年终计算综合得分。局属单位负责人履职情况由分管领导考核。受到县局及以上问责、通报批评,以及处分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3)业务水平(10分)。

事业人员(含工人)除完成所担任岗位的本职工作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在年内必须撰写5篇以上畜牧业发展方面调研文章或信息,并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3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在年内必须撰写3篇以上调研文章或信息,并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2篇;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含工人,除机关驾驶员)在年内必须撰写2篇以上,并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1篇。局机关及卫监所参照公务员执行的人员,必须撰写3篇以上调研文章或信息,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2篇。完成撰写任务计5分,发表计5分,按照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乡镇畜牧兽医站职工以开展试点示范为考核指标,具有中级职称的必须抓好5户以上示范户,具有初级职称的必须抓好3户以上示范户,以签订服务合同、开展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为依据,每少1户按比例扣分。

(4)参加会议及学习培训(10分)。

县局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学习培训,应参加人员必须参加并签到,不得无故缺席。每无故缺席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年终绩效考核(40分)

年度绩效考核在次年元月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其基本程序为:

①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进行自我总结,于次年元月10日前完成。

②公开述职:召开考核人员述职会议,每位被考核者进行述职。

③群众测评:全体职工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得分,将考核得分结果上报局考核小组。

④考核小组测评:由考核小组成员对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得分。

⑤考核得分计算:被考核者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群众测评得分+考核小组测评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3、考核得分确认

被考核者年度考核得分为平时考核得分加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作为考核等次确定依据。

(二)确定考核等次

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考核得分结果,将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分别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根据考核量化标准,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结果公示

局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公示5~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局考核小组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四)上报考核结果

按要求填报《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将考核结果上报县人事局。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连续旷工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三)受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五)符合离岗待退条件,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的,年度考核结果视为合格。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职工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依照相

关规定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2、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财政预算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3、职工在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次年不得晋升职务。

②按照财政预算标准的60%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4、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次年不得参加正常调资。

②扣发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③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予以降职。

④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解聘)。

十、考核的组织

局成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各事业单位及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徐鹏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4篇: 村干部奖惩考核办法

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办法

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乡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激励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建功立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城郊乡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办法》。本办法根据考勤、政治学习、理论调研、农村工作、政劣绩等方面,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评定其工作实绩。考核成绩作为年终县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考勤(30分)

1、大学生村干部应积极深入基层,每周到村不少于2天,全年不少于100天的记15分,缺1天扣0.5分。

2、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八点十分前,大学生村干部均须到乡政府进行签到,全勤记15分,缺勤一次扣0.5分。

3、凡是乡召开的会议要求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的,缺会一次扣1分,会议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0.5分。

(二)政治学习(10分)

大学生村干部要不断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种科技知识,并写出在理论学习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在县乡组织的学习活动评比中,第一至第三名的加3分,第四至第六名的加2分,第七至第十名加1分。

(三)理论调研(10分)

大学生村干部在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工作经历,不定期写出调研报告,定期写出心得体会,每季度一小结,全年一总结,使自己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在县乡组织的调研等工作评比中,第一至第三名的加3分,第四至第六名的加2分,第七至第十名加1分。

(四)农村工作(50分)

1、自觉接受乡党委政府和所在村两委的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纪律,清正廉洁,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确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2件。(10分)

2、充分运用已掌握的知识技能,对村民进行培训,帮助村民掌握致富技术,提高致富水平,增强村民法制意识、法律观念,切实提升村民的素质。(规章制度 )大学生村干部每年至少组织2次所在村干部群众的`学习培训,并亲自授课,有讲稿、有记录的记10分。

3、加强新农村建设,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出谋划策,在村民中大力开展乡风文明教育,倡树和谐文明村风、民风。(10分)

4、协助村主要干部化解各项矛盾,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本村社会稳定。(10分)

5、对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细致分析,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积极进行解决。(10分)

(五)政劣绩考核

1、所任职村委出现一起县个访扣1分,出现一起市个访或县集体访扣2分,出现一起省个访或者市集体访扣3分,出现一起京个访或者集体访的扣4分,京集体访的扣5分。

2、所任职村委各项工作受到乡通报表扬的加记1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1分。

3、乡对所在办、所工作通报表扬一次加记2分,通报批评一次的扣2分。

4、乡对个人通报表扬一次加记3分,批评一次扣3分。

5、个人工作受到县级各战线工作表彰的加记4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4分。

6、个人工作受到县委政府表彰的加记5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扣5分。

7、个人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加记10分,批评的扣10分。

第5篇: 村干部奖惩考核办法

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 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村干部考核办法第五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六条 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七条 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八条 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九条 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

第十条 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的通知》(广组63号)要求,对村班子及村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再由乡镇党委计算民主评议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十称职(合格)票数 ×0.8十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票数×0.6}/总票数× 100。

第十一条 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由各乡镇结合自己实际,根据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初创业承诺事项,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二条 考核等次确定。乡镇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95分(含80分)的为称职(合格);60-80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合格)。

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镇)村干部总数的10%。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

第十三条 对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

格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腐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

4、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5、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四条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

3、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的“两委”主要干部和分管负责人;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11、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干部;

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13、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村干部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分别按照《XXXX建立健全村干部“三位一体”激励保障机制暂行办法》(X发【2008】12号)规定的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00%、80%发放,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第十六条 村班子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乡镇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的村班子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村班子,由乡镇党委进行集中整顿。

第十七条 对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

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由乡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由乡镇劝其自行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乡镇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第五章 考核纪律

第十八条 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乡镇党委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乡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乡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乡镇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村改居的两委干部及其他村自聘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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