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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民积分管理办法精选四篇

时间:2023-11-30 15:13:28 管理办法 投诉建议

办法,是汉语中常会用到的一个词语,意为“处理事情或解决问题的方法”,现今也指一种应用写作的法规性公文文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村村民积分管理办法精选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村村民积分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考核对象

  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

  三、积分细则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对象主要由分为在家党员和在外流动党员两种。在家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会(30分)、履行职责(30分)、遵纪守法(30分)及加分(10分)四部分构成;在外流动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30分)、遵纪守法(30分)、加分(40分)三部分构成,共设置基础分值100分。积分评定采取在基础分值基础上进行加减分进行确定。

  (一)在家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2)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农民夜校及其它学习培训活动。(20分)

  2.履行职责(30分)

  (1)主动配合,带头参与村里的事务。(5分)

  (2)主动认领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5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10分)

  (4)带头宣传党的政策,组织或参与义务劳动等。(10分)

  3.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4.其他(10分)

  (1)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践行党员承诺事项。(2分)

  (2)带头示范,积极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分)

  (3)在脱贫攻坚及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评议为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3分)

  (4)获得乡镇及以上通报表扬表彰。(3分)

  (二)在外流动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0分)

  (2)每月主动向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动向。(20分)

  2.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在外主动做好外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工作,发生纠纷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3.其他(40分)

  (1)主动参加当地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学习本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内容。(10分)

  (2)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分)

  (3)积极参加帮扶活动,积极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家乡建设。(20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发现有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

  3.从事、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为非法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参与群体性事件;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5.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6.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分裂祖国活动。

  7.其他严重违反《党章》规定情形。

  四、考核要求及结果运用

  1.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分在家党员及在外流动党员两类按季度进行考核评分,12月底汇总,取平均积分作为党员年度考核依据。

  2.每名党员全年平均积分合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3.在年终按照全年平均积分60—70分为“一星”,70分以上—80分为“二星”,80分以上—90分为“三星”,90分以上—95分“四星”,95分以上—100分为“五星”标准评定。

  4.此评定平均分值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验)重要参考标准,评定党员等次。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中共仪陇县复兴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篇: 村村民积分管理办法

  为了加快新闸村乡村振兴步法,常年保持村容整洁,提高村民素质,引导广大村民追求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养成整洁、卫生、环保、节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建积分制管理专班。

  二、制定村民积分明细及积分兑换方法,(积分明细及兑换办法附后)并将积分细则及兑换办法发放到村民手中,同时为村民发放积分卡,村民积分随时变动。

  三、为将村民积分与垃圾分类积分融合管理,今年给每个农户再配备一个垃圾桶,让农户从源头将垃圾分类。村内确定一个垃圾收购员每周确定一天时间分别到小组定点定时收购可回收垃圾,收购价格按高于市场每斤0.02的价格,差额部分由村委会补偿。

  四、开展一次专项人居环境整治积分活动,以此推动村民积分制活动。专项积分活动共设9个积分项,计500分,此次活动中,村委会将采用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法检查评比,农户在第一次评比时没有做如第二次做了同样享受加分。积分满500分的可直接兑奖话费。

第三篇: 村村民积分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20xx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3)参与“”等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的党员;(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5)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党员;(6)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经媒体曝光,在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12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1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含8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含60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五、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第四篇: 村村民积分管理办法

    为解决中坪村发展中“干部干、群众看”、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够和参与的途径不多等问题,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情村民商量着办,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治理格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以“爱心超市”积分换物为基础,在人居环境、学生、劳动力、留守妇女和老人、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县委“4+2”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相关要求,特制定中坪村社会治理积分使用管理办法。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积分制管理方便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坚持正确引导,营造人人参与积分的浓厚氛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增强乡村发展的软实力,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

     实施主体及对象

    (一)实施主体。中坪村民委员会是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实施主体,建立健全由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片支部书记、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入户宣传积分管理办法,每月开展入户检查评比等具体工作。

     (二)主要对象。社会治理积分管理的主要对象是三类:村民个人(含党员)、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以户为单位积分。

     积分方式

  积分项目分为五类(共计100分),其中:人居环境类(50分)、先锋模范类(20分)、学生就学类(10分)、创业就业类(10分)、团结友爱类(10分)。

     1.人居环境类(50分)。重点检查五净(庭院、客厅、厨房、卧室、厕所):庭院清扫干净无生活垃圾、废弃物(15分)。客厅地面干净家具无明显灰尘(10分)。厨房内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10分)。卧室床铺干净整洁,衣服鞋帽摆放整齐(10分)。厕所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污垢粪便无外溢,满足如厕要求(5分)。

     2.先锋模范类(20分)。重点检查评比党员家庭是否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普通群众家庭在产业发展、公益事业中的参与作用(10分);是否传递正能量,传播好声音(5分);是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5分)。

     3.学生就学类(10分)。重点检查评比父母是否支持、鼓励、督促学生入学(5分),学生积极读书(5分)。

     4.创业就业类(10分)。重点检查评比劳动力是否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在外务工没苦着钱,在家到处去蹭吃蹭喝、打牌不务正业。(5分),富余劳动力是否充分就业创业(5分)。

     5.团结友爱类(10分)。重点检查评比子女是否孝敬父母,给予了必要的生活帮助,父母是否关心关爱子女、是否存在家暴(5分);邻里等关系是否和睦(5分)。

     积分运用

    (一)考核程序。积分认定分三大程序:检查评比、公示公告、确定积分。具体操作流程为:网格员(包括村干部、小组长、党员、知名人士)入户评比—领导组审核—张贴公示—确定积分并录入积分管理平台。按照一月一评比要求,每月20日至25日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打分;公示无异议后,将对70分以上的实行“积分”,得分为80分至85分的积1分,85分以上至90分的积3分,90分以上的积5分;全村以户为单位,分别建立积分账户。

     (二)使用管理。对连续3个月获得积分5分的农户,给予奖励5分的积分,对连续3个月评为最后的农户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利用曝光台进行曝光。每积1分可在村爱心超市兑换1元人民币的等值日常用品,积分可累计使用。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会治理积分工作领导小组,村指挥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为副组长,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协调督导,推进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召开社会治理积分工作动员会议,讲解社会治理积分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利用群众会、印发资料、宣传标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使社会治理积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亮积分、比积分、兑积分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实施积分评比及使用管理中,要严格工作要求,不得弄虚作假,每一项工作要保证群众全方位参与并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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