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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3篇】

时间:2023-02-04 18:05:58 经验交流 投诉建议

信访,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短信等多种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请求解决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篇1

  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中央对加强问责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2016年7月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施行,党内问责工作更加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信访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需要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着力构建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二是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需要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从实际情况看,很多信访问题之所以产生或久拖不决,根本原因是信访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一些地方和部门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这就需要严明责任、严肃问责,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实践中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需要固化提升。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探索形成了很多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失职追责的成功经验,为《办法》出台奠定了实践基础。同时,原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相关规定,需要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进行调整完善。

  中央对制定《办法》高度重视,列入2016年党内法规制定计划。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办法》草案稿,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后,经中央同意,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正式下发。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共5章19条。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分别明确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指导思想。第二章为责任内容,共5条,将信访工作责任按照主体划分为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信访部门责任和工作人员责任,并对各责任主体责任的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第三章为督查考核,共2条,分别对信访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作出规定。第四章为责任追究,共6条,明确了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第五章为附则,共3条,明确了授权规定、解释单位和施行日期。

  问:《办法》有哪些亮点?

  答:一是首次对信访工作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解决了工作实践中理解不一、难以界定和把握不准的问题。二是对信访工作督查的主体、内容、频率和程序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每年至少就信访工作开展和信访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完善了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同时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应当听取信访部门意见,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情况。四是强化了信访工作问责力度,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受到诫勉方式追责的相关责任人,取消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本年度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资格。

  问:《办法》对责任主体明确了哪些责任?

  答:领导责任中,分别对各级党政机关的集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作出规定。部门责任中,既对党政机关工作部门作出规定,也明确了垂直管理部门的相关责任。属地责任中,分别从源头预防、责任归属、协调督促、教育疏导等4个方面,对信访问题发生地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作出规定。信访部门责任中,明确了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强化了履行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建议的责任。同时,对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处理信访事项责任作出规定。

  问:《办法》规定哪些情形要受到追究?

  答:从实际情况看,当前信访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主要集中在违反科学民主决策、群众纪律、信访工作程序,以及对集体访或者负面舆情处置不当、落实信访部门相关建议不力等方面。据此,在梳理整合《信访条例》、《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基础上,《办法》提出了应当追责的6种情形。对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已经明确处理办法和程序的其他问题,以及涉及行政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不再重复规定。

  为体现“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的要求,《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划分原则。对集体责任,分清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对个人责任,分清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体现了“权责对等”精神。

  问:《办法》对责任追究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对问责主体、方式和程序均作出明确规定。问责主体上,明确了由有管理权限的党政机关进行处理。问责方式上,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方式进行。问责程序上,明确规定按照问题的性质、程度确定追责方式,同时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将采取逐级递进的方式,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

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保护师生员工和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教育部《教育信访工作规定》、《上海市信访条例》、《上海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信访工作以为广大师生群众服务为宗旨,坚持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服务。

  第三条 学校信访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及时化解初始矛盾。

  第四条 各单位(指各二级单位,下同)应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或要求等,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好信访工作。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事项,是指本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其他个人等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校领导、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书记邮箱(db@ecust.edu.)、校长邮箱(president@ecust.edu.)、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信访办”)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等,按照规定和职权范围需要由学校处理的事项。

  第二章 信访人

  第六条 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学校领导、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信访办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的本校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其他个人等。

  第七条 信访人可以依法向学校提出其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的,应到学校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第九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条 信访人对其主张的事由及请求,应当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一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等,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不得损坏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等。

  第三章 信访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由一位校领导分管信访工作,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设立信访办公室,配专人代表学校受理信访事项、接待信访人。学校设置专门的信访电话、接待室、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书记邮箱、校长邮箱,建立每周一次(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除外)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

  第十三条 学校各单位明确一位领导分管信访工作,设立信访工作基本组织,及时协调、处理本单位的信访事项。

  第十四条 学校信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各级信访工作方针政策,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二)协调全校信访工作,登记、受理按规定和职权需由学校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信访事项。

  (三)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的接待记录,并向参与接待的校领导报告信访动态和处理结果。

  (四)接受各级安全维稳部门的工作指导,报告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信访动态及信访排查信息。

  (五)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及相关情况、材料的上报。

  (六)向各单位交办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跟踪、督办、审核已受理的各类信访事项。

  (七)针对集中反映的信访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八)做好信访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掌握学校信访动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提前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和工作预案。

  (九)逐步建立和完善全校信访工作的评价体系。

  (十)负责上报各类信访统计数据、材料等。

  (十一)负责与信访工作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各单位信访工作职责

  (一)贯彻信访工作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本单位信访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信访工作负总责,重要信访事项亲自推动解决。

  (二)公开并畅通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的信息渠道。

  (三)及时处理属本单位职权范围内、通过本单位信息渠道收到的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等,做好告知和答复,妥善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减少学校初次信访事项。

  (四)及时受理校领导、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答复信访人;提交涉及跨多部门信访事项、由信访办统一答复的回复意见;完成上级单位转办信访事项的调查、汇报等基础材料。

  (五)做好本单位信访材料的整理和归档;研究分析本单位信访、被投诉等情况,总结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在政策制定和落实中,避免矛盾和问题的产生。

  (六)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所涉及的问题立即报告分管校领导,并向学校信访办通报。

  (七)做好信访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及时化解工作,并及时将排查结果上报学校信访办。

  (八)信访人走访学校时,涉访各单位应根据信访办要求和通知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做解释和疏导工作。

  (九)负责与本单位信访工作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职责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

  (二)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尽职尽责。

  (三)文明、热心接待,认真倾听,答复明确,处理及时。

  (四)不得向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透漏信访举报人信息、举报材料。

  (五)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六)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透露信访工作秘密。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十七条 群众来访接待处理

  (一)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态度和蔼、以礼相待。

  (二)认真记录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的问题。

  (三)来访人员所反映的事项能当面解决的要予以当面解决;不能当面解决的要耐心说明理由,并在填写好《信访登记处理单》后进行处理(处理程序参照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信访事项的受理程序

  信访事项按照“阅信→登记→处理→回复”的步骤,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一)阅信。收到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认真阅读,正确理解和掌握来信者意图、要求及反映的情况。

  (二)登记。逐项登记来信者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问题、要求等内容,并制成信访处理单。

  (三)处理。根据来信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及时、妥善处理或转办或交办。一般性的群众来信,由信访专职工作人员直接转有关部门办理;重要来信在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负责领导签批后转有关部门办理,或呈请校领导批示后再转有关部门办理。

  (四)回复。群众来信处理完毕后必须予以答复(具体见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九条)。信访人姓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不清的除外。

  第十九条 信访事项的办理期限

  信访事项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各类信访事项各级受理单位应尽早办结。一般信访事项,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校领导、信访办;情况复杂的疑难信访事项说明情况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60日。60日内仍难以办结的,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上级部门转交学校处理的信访事项,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办理。

  第二十条 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

  信访人对各单位处理结果不服的,可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受理单位的上一级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对复查结果不服的,可自收到复查意见30日内向学校信访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复查复核相关材料。各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复核申请之日起30内向信访人出具复查复核意见。信访人对复查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学校信访工作部门不再受理。

  第二十一条 重要信访材料的归档

  重要信访事项办结后要整理,并及时移交学校档案馆保存。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信访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篇3

  20xx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信访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建设平安和谐****”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信访工作,自觉融入****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化解积怨矛盾和利益纠纷,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 认真完成本年度信访案件

  今年,我局一共受理9宗信访件,其中市纪委转来6宗,市政府和信访局转来3宗,目前所有信访件均按要求办结,办结率达100%。在处理信访件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及时、耐心、有效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转办单位的要求和信访程序,有理、有利、有节的处理信访件,密切配合市纪委、市信访局和市审计局相关工作,扎实推进信访件的办理。目前,上访者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20xx信访工作个人总结

  二、 不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化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我局将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建立密切联系基层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制度。要求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发现信访苗头

  及时上报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健全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在市信访局的精心指导下,建立了市纪委-信访局-本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信访信息资源共享、信访工作经验共享和信访工作动态共享,建立起信访工作快速反应机制。三是完善信访工作考评体系,为了提高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我局将信访工作纳入中层领导干部和直属部门领导干部年终考核体系,成为重要的考评指标之一,此举加大了文体系统内部信访工作力度,有效克服了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消极应付的态度。

  三、 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明确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将信访工作纳入局务会议议程,工作人员定期向局领导班子汇报信访工作,确保信访政策方针执行有力。二是积极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把信访作为深入基层调研的主要工作内容,不断畅通基层员工、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三是做好信访回访工作。对于已经办结的信访件继续跟进了解当事人真实的思想状况,争取办结一件,彻底解决一件,尽量避免信访工作出现反复缠访情况。

  今年的信访工作圆满完成,得益于市纪委、市信访局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我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得益于信访工作人员的努力付出。然而,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我局信访工作质量还有提高的余地。

  四、201x年信访工作计划

  明年,我局就继续努力做好信访工作有如下几点设想:

  (一)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继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并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群众路线整改措施为信访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我局拟在明年出台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为信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文体系统内部信访工作体系,推动直属单位信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打消直属单位员工和人民群众与上级机关、领导之间的隔阂,让他们更加信任系统内部矛盾纠纷处理机制。

  (三)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局信访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深入直属单位和社区调查问题苗头,化解积怨,消除矛盾,减少信访事件发生。

  (四)在系统内部开展一次大接访活动,集中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和基层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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