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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的几点建议

时间:2018-02-13 18:39:41 考研政治 投诉建议

  社区建设是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社区建设意见建议有哪些呢?下面是的社区建设意见建议资料,欢迎阅读。

  社区建设意见建议

  近几年,我市和-谐社区建设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各相关部门及社区组织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推进,社区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强化和-谐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着力基础建设,社区工作条件明显改善;三是坚持居民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四是突出以人为本,积极拓展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和-谐。

  我市城市社区建设与几年前相比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但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管理体制变革,给和-谐社区建设带来许多值得研究、探讨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1、社区负担过重导致职能错位。一是各种“协助”工作难以推辞。市、区不少部门都以“重心下移、工作进社区”为由,过度把部门工作摊派到社区,占用了社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二是招商引资、城市拆迁等工作任务繁重。绝大多数社区反映有硬性考核的招商引资指标列入考核,要求按时序完成,有的街办每月开会过堂,如完不成任务就“一票否决”评先资格。城市拆迁工作包干到街道后,街道将任务分给各社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拆迁期间,社区干部的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完成拆迁任务上。三是各类会议、台账、评比等名目繁多。社区居委会通常被视为政府部门的行政末端,街办以上的任何一个职能部门都能布置社区任务,要求社区参加各种会议,设立各种台帐,对社区工作组织繁琐的检查评比。四是要负责无物管小区的管理。这些小区大多地处老城区,配套设施不全,管理难度大,没有物业管理公司,公共设施维修、绿化、卫生等管理事务都由社区承担。五是其他工作包罗万象。有临时性工作,有经常性工作,这些来自各方面的任务和琐碎事务,占据了社区干部的大量精力,影响社区居委会职能的履行。

  2、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落实不够到位,社区建设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一是社区建设的经费落实不完全到位,财政拨付不足以适应社区工作的实际需要。文件规定各区财政按每年不少于8万元的标准拨付社区工作经费,不少社区反映,社区一年中需要支付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活动经费等必要开支远远超过这一标准。市级财政未将社区建设的专项经费列入预算,文件规定的“社区管理服务上台阶奖”的专项资金尚未落实。有的街道因自身财力不足,对8万元标准内的经费都未能足额拨付到社区,有的还要社区向街道上缴部分“创收”经费。社区共建资源不足,驻区单位支持社区建设的作用有限。二是部分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落实不完全到位。政府关于“成片住宅按开发面积千分之一落实社区用房”政策,在实际操作中落实困难。有的开发商在新建小区时,按规定的公益性用房面积享受了相关优惠政策,交付时却没有按规定确保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到位,街道不能参与验收,也没有具体责任部门检查落实。社区与开发商的协调处于不平等地位,开发商主动配合的少,躲避或不理睬的多,有的经多次协商后给的还是结构较差、面积较孝楼层较高或地处偏角,不利于面向居民办事的房屋。部分老小区配套用房面积不足,少数社区租用的办公、活动用房还要自筹经费付租金。三是“费随事转”不完全到位。有些部门给予社区的经费补贴,远远低于工作所需。例如,劳动部门给社区配了一个人、一台电脑、一部电话,却没有配套的工作经费,随着退休管理社会化,工作任务增加了,相应的经费却未落实;又如,“数字化城-管”在社区设立网络,给每个社区配置了一台电脑只能用于接受城-管监控,也没有工作经费配套。据反映,每个社区范围内有2-3名城-管协管员,要求每人每天至少发现3个问题,而解决问题却由社区承担。社区几乎每天都要忙于清除“牛皮癣”、清运无主建筑垃圾,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去年只有一个区年终按每月200元标准给社区拨了8个月的补贴;又如,各类调查表到社区,有的只发“样表”,不仅调查占用社区干部精力,表格还要社区花钱复印,社区干部反映“吃苦又吃亏”。更多的部门“工作进社区”变为工作交社区,只给社区交任务,到社区查台帐、看现场,什么经费都不给。

  3、社区自治功能不强,共驻共建水平不高。一是部门工作进入社区实行“准入制”很难落实。从外部环境看,社区自治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和配套,《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0年开始施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变化,这一法律的条文和内容需要修订和完善,要完全从法律地位上确立社区自治组织的性质,实行“准入制”才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从我市社区的工作实际看,市委、市政府规定实行“准入制”,但如何操作没有明确责任部门,向谁备案、由谁扎口,不够明确,在现有的体制下,社区难以拒绝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二是居民参与率低。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分子多数是社区内的退休人员、老党员、老居民或是向政府申请福利救助的困难居民。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社区忙于完成各种部门活动及突击任务,这些活动与居民的需求不一致,社区干部也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走门串户,与居民-联系少;另一方面不少社区居民与社区接触少,有的居民从未与社区打过交道,自觉参与社区建设的观念淡保三是村居合一的社区自治管理难度大。扬子津街道和邗上街道有12个社区是村居合一的组织。它们大多数处于城郊结合部,是行政区域调整以后设立的社区,原来的村组织不复存在,村委会牌子依然保留。由此衍生的管理难度是:社区居委会管理着原有的村集体资产,只能服务于社区中“农”转“居”的成员,社区居民间存在利益分歧;政府对征地拆迁中失地农民享受居民权益的有关政策规定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功能;有的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和暂住人口多于常住人口,且多数住在没有物业管理的庄台,给社区物业管理、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带来很大难度。四是驻区单位关心、支持社区建设不够。目前动员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办法,主要靠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社区结对挂包,靠社区干部反复上门向驻区单位汇报情况、征求意见、提供服务来争取支持,总体上看,共建仍是“一头热”。有些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共建仅限于搞活动时提供场地或赞助钱物,“社区资源共享”的理念在具体工作中未得到落实,驻区单位主动关心、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的氛围尚未形成。

  4、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选拔任用不够规范。虽已通过公开选聘、选优录用、民-主选举等多种形式,改善了现有社区工作者的结构,但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选拔任用制度,有的街办对社区干部的调动随意性较大,影响了社区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二是收入待遇偏低。目前,社区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的月收入标准分别为1000元、800元和650元(维扬区高100元),有些还要自缴社会保险费,实际收入水平仅接近或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当地城镇职工收入的平均水平,少数聘用人员的收入则更低。与社区干部常年超负荷的工作量相比,这样的待遇很难稳定队伍。三是学习培训还需规范。对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培训力度不够,未形成经常化、正规化的培训制度,不利于社区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的提高。四是职业性质界定不明。由于社区工作者职业性质缺乏明确的政策界定,因此,在晋升、调整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缺少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构建和-谐社区,直接关系着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关系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发展环境,关系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明确社区职能,增强社区自治和社区服务能力。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应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支持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的意识,理顺与社区“指导与服务、协调与监督”的关系。建议市、区两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扬发[2005]7号文的情况,从社区性质和职能出发,合理划分和确定社区必须承担的工作任务、服务事项,应该协助的公共管理、公益事务,以及可以委托社区完成的其他事务,明确界定不该由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并发文公布。尽快理清政府机构与社区之间的工作关系,明确有关政府机构与社区之间的职责,切实减轻社区负担,使社区的主要精力放在管理社区,服务居民上。

  认真落实“准入制”。扬发[2005]7号文对“准入制”进行了明确规定:由部门指导、社区承担的工作,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凡由部门承担,确需社区协助的工作,要在解决“费随事转”的前提下,经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政府同意后方可进社区。今年8月,江苏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社区服务 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的[2007]84号文,对政府部门行政事务进社区也提出了相关要求。为使这些规定落到实处,建议借鉴杭州等地先进经验,细化有关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考评考核“准入”社区的管理、审批、监督等制度。“准入制度”应明确凡须在社区建立的机构、要求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对社区的考评检查,主管单位必须提供文件依据,向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在工作任务准入期限内,必须根据“费随事转、人随事转”的要求,按照工作量向社区转入必要的人员及经费;明确社区凭《审批表》建立组织机构、接受任务和考评,凡未经审批同意的,社区有权拒绝接受。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清理、检查评估党政部门执行准入制度的情况,并将结果统一公布,为社区依法自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议政府对“数字化城-管”进社区的工作方式加以改进,城-管部门既要重视“发现问题”,又要简化工作程序,将更多的人力、财力用在解决问题上,而不是简单地把任务交给社区。

  2、修订相关规定,完善社区工作的考核方式。

  《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原有住宅区,配套设施不全的,由所在社区负责统一管理。该条规定与《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社区居委会反映,一些配套设施不全暂无物业管理的老小区、尤其是开放式的老庄台,环境整治难、卫生保洁难、治安管理难,社区既无资金,又无人员和能力,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心有余而力不足,社区难以承担这项职责。建议我市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将这条规定修改为“配套设施不全的原有住宅区,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整治,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物业管理”,合理确定社区所承担的责任,使社区从事一些有能力做好的服务工作。目前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政府应重视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老城区危房多、供电线路老化、路面破损、公共基础设施不全、绿化卫生无人管等问题,建议政府将这些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列入办实事计划,先急后缓,逐步为相对困难的社区创造宜居环境。

  对社区的考核,建议由上级部门的单向考核,改变为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向考核。考核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内容应当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主。部门工作进社区,建议由部门制定标准考核社区,改变为部门工作接受社区及居民的评议,检验其服务是否完善、作用是否明显、群众是否认可,等等。维扬区采取的组织大学生入户调查,了解社区建设满意度、社区干部信任度,作为社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的做法值得推广。在社区工作考核中,应取消招商引资等与社区职能无关的内容,更不能作为先进社区“一票否决”的内容。

  3、健全保障机制,加强社区基础建设。

  建议市政府每年将和-谐社区建设的专项资金和“以奖代拨”的奖金、社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经费等,列入市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用于有重点、有计划地指导和推进全市和-谐社区建设。区级财政将社区人员工资、社保补贴、工作经费足额拨付。社区工作经费建议以社区常住(户籍)人口、暂住人口为基数,按户或百户核定拨付标准,并随经济的增长,每年有所递增,以保证社区工作正常运转。社区按市、区、街办的布置,组织大型活动或完成突击任务,市、区财政应给予相应的专项经费补贴。

  认真贯彻扬发[2005]7号文件,对开发建设单位“按建筑面积千分之一的比例将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纳入建设项目配套计划,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最近,省政府[2007]84号文对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应认真贯彻执行,将“有关部门在审批新建住宅区规划方案时,根据社区居住规模,按照集中、实用、方便居民的要求,同步确定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的位置、面积;住宅小区建成时,规划、建设、房产、民政等相关部门会同街道联合审定和验收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项目”的要求落到实处。对开发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配足的,房管部门应按规定责令其限期依法补建,逾期不补建或建设面积不足的,在其非住宅商品房中另行划足相应面积用房,并给予必要的处罚。对已建社区未配置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或配置不足的,建议根据省政府文件相关规定,由政府通过购买、租借、置换、改造、新建、扩建等办法统筹协调解决。

  4、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自治功能。

  居民自治是社区基层实行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和措施,也是和-谐社区建设的本质要求。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媒体、社区宣传栏、戗牌、宣传手册等方式,对和-谐社区建设的意义和相关要求进行持久、广泛地宣传,让驻区单位和社区广大居民充分认识和理解社区建设,形成“人人关心社区建设、人人支持社区建设、人人参与社区建设”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要发挥居民在建设和-谐社区中的主体作用,树立居民是和-谐社区建设主体的意识。社区应积极主动地开展内容丰富的各种社区服务,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做到经常走访居民,了解民情,提高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认知度,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建立完善规范的社区自治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居民议事协商、听证、民-主评议等制度的作用,实行居务公开,增强社区工作的透明度,对事关居民利益的公益性社区事务,包括社区内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引导社区内的居民参与进来,提建议、出点子,真正把社区建设成广大居民的和-谐家园。对“村居合一”社区的遗留问题应妥善处理,特别要研究妥善处置村集体资产的政策,指导社区具体实施,努力强化社区组织的自治功能、服务功能和管理功能。

  5、加强对和-谐社区建设的研究与指导,认真落实挂钩联系、同驻共建制度。

  在社会转型时期,社区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政府尤其是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研究力度,培养树立一些典型社区,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边推广,通过典型引路,全面推动提升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水平。

  党政机关部门、驻社区单位应坚持与社区共驻共建、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主动与社区挂钩共建,每年至少为结对共建社区办1—2件实事,以公益性原则开放内部服务设施,在财力、物力等各方面对社区建设给予支持。社区居委会要发挥主体作用,主动与驻区单位沟通,增进理解,达成共识,调动驻区单位参与共建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整合、共享,营造“同驻社区、共建和-谐家园”的良好氛围。

  深化完善社区建设联系点制度。广陵、维扬、邗江区级机关部门与社区挂钩共建,维扬区各街道城-管、环卫执法人员挂钩到社区的做法,取得了很好效果,应该总结和推广。建议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结合“三在”主题活动,与挂钩社区加强联系,为挂钩社区解难题、办实事;特别是建设、城-管、环卫、房管、文化、体育等部门,应与老城区相对贫困、资源短缺的社区建立共建关系,帮助他们及时解决事关民生、事关和-谐的突出问题。机关工作目标和作风建设年度考核考评,应将各部门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解难题、办实事的情况列为加分内容。

  6、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实现社区工作专业化。

  建立和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选任聘用、工资福利、考核评议、教育培训等制度,逐步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按照工作职务、年限、能力等标准合理设立社区工作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并实行每年考核晋升制度,保证社区干部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劳动保障、计生服务等聘任人员的工资福利参照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扩大居民对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参与率,不断提高直接选举居委会成员的比例。继续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街下派、现任干部选聘等多种渠道,把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完善社区干部选任、聘任制度,选任干部任期内一般不应调动,聘任干部的调整应征得社区的同意。利用市委党校和扬州大学等教育资源,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激励社区工作者有针对性地学习专业化的社区工作知识和工作方法,学习如何更好地联系居民、动员居民参与自治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使他们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和-谐社区建设需要,不断提高服务居民、管理社区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做好社区工作的本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几点建议

  为加快建设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型社区,努力构建和谐社区,现就建设和谐社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和谐社区的重大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新的发展阶段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福州市委、市政府从省会城市的重要地位和责任出发,提出了“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战略构想。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步伐加快,社区的建设与管理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从目前看,社区建设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管理社区的各类组织职能交叉、管理关系不顺、居委会职责不清,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指导不到位,社区活动经费不足,物业管理不到位,新建小区设立居委会工作困难重重,居委会办公条件普遍较差,工作人员待遇偏低等。因此,建设和谐社区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重大任务。

  二、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要求

  建设和谐社区的总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发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建设,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各个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建设和谐社区具体目标是:

  --民主法治健全。全面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健全基层民主自治组织,使社区居民在社区事务中能够依法当家作主;

  --基本社保均衡。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更多的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公共服务完善。进一步调整公共资源配置,加强社区五大服务网络建设,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社会安全稳定。不断健全社区群防群治网络,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完善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使社区安定祥和,社会秩序井然,广大居民安居乐业;

  --生态环境良好。切实搞好绿化美化、垃圾与污水处理,提高市民的公德意识、奥运意识、环保意识,使群众养成节约、环保、卫生的良好习惯;

  --邻里互助友爱。邻里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守望相助,形成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风尚。

  建设和谐社区应坚持的原则: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宗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稳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方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方便百姓,共建和谐大家庭的工作目标。

  三、建设和谐社区的主要任务

  (一)理顺关系,转变职能,增加投入,创建活力社区

  1、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围绕统筹辖区发展、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的要求,推动政府工作重心下移,落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与民主自治管理的有机结合,逐步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三位一体”新的管理体制。社区居委会是社区行政事务的执行主体,属街道办事处的下属机构,履行本社区内各项行政性事务;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按照“民主、自治、自律、公益”的原则对物业实施管理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管理单位是依法定程序设立,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性经济组织,是对居住物业实施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管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各组织之间要关系明确,既分工又合作,共同搞好社区管理。

  2、积极推动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部门积极整合在社区已有的办事机构,提高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把不应由政府承担的工作逐步转向由专业部门直接承担,减轻居委会的工作负担;需要由社区协助完成的任务,应当与社区组织协商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号召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慈善、捐赠、救助以及其他为群众服务的活动。各职能部门要转变观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深入社区加强服务与指导,利用自身的优势从物质上、人员上、指导上、协调上大力帮助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评议监督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评议会,由社区对各职能部门服务社区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以促进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深入基层,服务社区。

  3、加大财政对社区的投入力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制度,增加公共财政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重点解决污染治理、能源清洁、环境优美、交通顺畅、信息畅通等问题。在市财政对社区投入的基础上,区财政要建立社区居委会经费保障制度,保证社区组织开展工作需要的经费。采取多种措施,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和开展活动的用房问题。建立健全对社区组织发展公益事业的专项补助制度,采取项目管理办法,支持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公益事业。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政府的投入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推进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创建祥和社区

  按照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要求,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推进面向基层、覆盖全区、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社区居委会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就业技能培训机制。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对城镇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基本技能培训。加大对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投入,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协管、社区矫正协管、流动人口协管、治安巡逻、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以及文化、体育、托老、托幼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建立社区就业服务组织网络,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使社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实现灵活就业。积极推动社区创业工作,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以及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使有创业需求的群众得到帮助,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加强就业政策宣传,使下岗失业职工能够及时掌握就业信息,鼓励和促进下岗职工在社区就业。

  2、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加快建立与全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逐步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落实分类救助、专项救助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持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帮老、助残服务活动,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活难题。

  (三)深入开展“四进社区”活动,创建文明社区

  开展“迎奥运、树新风、讲文明”活动,以“共建和谐社区,实现人文奥运”为主题,深化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把社区建设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以此推动社区向着和谐、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

  1、科教、科普进社区。科技部门和科协系统以“讲科学生活,建文明社区”为主题,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站(室)、社区广场以及社区单位的各类文化设施,持续、深入地开展科普文化宣传、科普影片展映、科普实践活动,举办奥运科普系列报告,宣传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弘扬“友爱、互助、奉献、进步”的精神,倡导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邻里互助、家庭和睦的社会风气,提高居民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教育部门要加大对社区居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教育力度,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社区教育运作机制,以市民学校为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群众性学习活动的管理,创建学习型个人、学习型家庭,从而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社会,达到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

  2、文体进社区。文化体育部门要以“丰富社区文体活动,努力建设和谐社区”为主题,整合文体资源,搭建平台,充分利用各种文体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文体活动,树立“社区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良好意识和舆论氛围,通过深化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凝聚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程度。要进一步加强社区文体活动设施建设,每个社区要建有一个室外(不低于300平方米)、室内(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供居民读书阅报、娱乐健身、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并不断提高设施的档次和管理水平。落实全民健身行动计划,增强市民体质。

  3、法律进社区。司法部门要以“加强法制教育,搞好法律服务,维护社区稳定”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社区普法、社区调解和法律咨询、援助等工作,把法律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4、卫生进社区。按照“普及健康知识,搞好卫生服务,提高健康水平”的原则,突出加强社区卫生设施建设的重点,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努力做到每个社区都有一个卫生服务站。大力培养社区医疗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逐步做到每个卫生站都有全科医生。建立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的目标,使社区卫生服务站真正发挥公共卫生网底的功能,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性服务。

  (四)加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

  要按照“责任上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全力打造“社会政治稳定、刑事发案减少、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型社区。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防范为主,治本为上。社区管理与社区治安紧密结合,建立社区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居民小组、楼层中心户、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楼门组长的作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把重点放在排查调处多发性、易发性和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上,立足平常,重在防范,从苗头性抓起,细微处抓起。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以派出所为骨干,以治安巡逻队、联防队和保安力量为依托,以治保、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和帮教等有关组织为基础,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并举的群防群治体制。要坚持社区管理与社区治安相结合,增强治安防范的整体效能,充分发挥社区内单位组织的作用,尤其是单位保卫组织,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物业管理部门的保安队伍,在社区民警的统一协调下开展联防,把综合治理工作延伸到社区内各个角落。要积极创新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把安全单位、安全校园、安全市场等创建活动统一起来,减少社区内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要全面落实并规范社区警务工作,积极探索警民共建、资源共享、家园共管的方式,形成防范一点、巡查一片、辐射一方的防控网络,创建平安社区。

  (五)深化社区环境建设,创建绿色社区

  要加强社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公德意识,倡导节约型可持续绿色消费模式,大力整治各种环境污染和损害居民利益、破坏人居环境和谐的行为。要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社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少于 平方米,不断提高社区环境质量和生态水平。社区居委会对本社区的环境整治要切实负起责任,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广大居民积极参加社区环境卫生活动,义务植树、种草、护绿,义务打扫居住区环境卫生,使美化社区环境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到2008年,社区环境达到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的“五化”标准。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建稳定社区

  建设和谐社区,基层组织承担着重要责任。要切实加强街道和社区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要围绕社区的职能定位和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要求,把群众想要做的事,变成基层组织的工作,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维护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组织、动员和带领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生活。

  1、围绕中心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要明确工作职责,拓宽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员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使广大党员更好地实践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适应新形势与新任务的要求,主动、自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重点转到群众工作上来,不断创新维护群众利益的方式与途径,积极化解各类矛盾,营造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2、围绕健全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制定社区居民会议议事规则,规范社区民主决策程序。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组织结构,切实保障基层社区组织的有效运转。开展社区与部队、社区与学校、社区与单位、社区与农村等共建活动,建立协商议事制度。采取联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驻社区单位的联系,定期研究社区共驻共建事项,实现资源共享,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类物业纠纷。要逐步建立社区听证会制度,听取居民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社区民主管理水平。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社区事务公开,健全社区自治组织的民主理财制度,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围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开展工作。每个社区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服务组织和团体,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老年人组织、残疾人组织、群众性文体教育组织以及各种社区服务组织,建立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新型组织动员体制,协助街道做好社区服务、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开展层次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者活动、帮贫扶困活动、社区义工活动、群众互助性服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为广大群众创造更加便捷的生活环境。

  4、紧紧围绕稳定大局、化解各类矛盾开展工作。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分片包户的工作制度,倾听群众的意见要求,掌握群众的基本情况,反映居民的利益诉求,构建新的群众工作网络,努力使矛盾纠纷在基层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帮助解决,实现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切实把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积极利用网络技术,建立社区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办事,畅通民意渠道。加强邻里纠纷、民事纠纷和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帮助群众依法维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稳定。

  四、建设和谐社区的保障机制

  建设和谐社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关系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工程,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加强领导,各方配合,通力合作,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切实加强领导。建设和谐社区有力度、有速度、有程度,加强领导是关键。要充分认识建设和谐社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建设和谐社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力度,把建设和谐社区作为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摆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障、工作上落实、经费上到位,做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二)形成整体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找准自身在建设和谐社区中的优势和位置,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做好社区党建、教育、文化、劳动就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市政等工作。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社区内所有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作为社区主体的组成部分,要增强共驻共建意识,积极为建设和谐社区做出自己的贡献。民政、市政、规划、卫生、文化、体育、教育、政法、街道等部门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主要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把建设和谐社区作为城市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社区和自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各项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改变社区基础设施缺乏、简陋的状况,切实保障社区干部的待遇,使社区居民活动有场地,社区组织办公有地点,社区队伍工作有活力。同时,要广开渠道,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收民间资金,鼓励社会各界捐助,建立和完善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投资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社区工作者要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社区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在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的新路子,做到政治上强、业务上精、政策上熟,不断提高建设和谐社区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干部的选聘机制、培养机制和考核机制,教育和引导社区干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社区工作做得更好,为建设和谐社区做出贡献。

  (四)努力营造氛围。要加大建设和谐社区的宣传力度,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专题等方式,广泛宣传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宣传建设和谐社区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强化广大干部群众建设和谐社区的意识,营造“社区是我家,和谐靠大家”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建设和谐社区工作的良好局面,使建设和谐社区深入人心,成为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自觉行动,做到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受益者。

  建设和谐社区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与建设和谐社区相关的民政、市政、规划、建设、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政法、信访、计生、组织、人事、财政、劳动、城管、园林、街道、物业等部门,都要根据建设和谐社区的主要任务,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社区内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服务组织都要按照和谐社会的要求,搞好本单位、本部门社会和谐的构建工作,涌现出更多的和谐单位、和谐校园、和谐企业,从而进一步加快构建和谐社区的步伐,为构建和谐我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社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中心城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发展社区经济为中心,以街居组织建设为核心,以繁荣社区文化为载体,以强化社区服务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居民的生活需求,规范建设,发挥职能,加强管理,为居民群众创造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做到“民需我做、民困我帮、民忧我解”。二是坚持“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调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居民的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营造“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良好氛围。同时,使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最大限度地共享社区资源,形成归属感和认同感。三是坚持“完善体制,有序管理”的原则。建设按照责、权、利一致的要求,着力改革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完善“一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明确社区居委会职能,理顺社区居委会与政府及街道相互间的关系,实现有序管理。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立足社区居委会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走出一条具有我市特色的社区居委会建设新路子。?

  (三)目标任务。根据我市实际,合理设立社区居委会,加强社区居委会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协管、监管职能,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力争通过1至2年时间,初步建立起“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工作有力”的社区居委会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抓住关键环节,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居委会建设?

  (一)科学组建社区居委会。按照中办〔2000〕23号文件的要求和我市“村改居”工作安排,根据实际,在“村改居”的同时合理设立新的社区居委会,以适应社区建设的需要。

  在科学调查的基础上,按照规模适度、四至清楚、尊重习惯、便于管理等原则以及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等要素,在城区四环路以内设立48个社区居委会,可分为“实体型居委会”、“企业型居委会”、“市场型居委会”、“小区型居委会”四种类型。?

  (二)构建社区组织体系。社区居委会建立后,按照议行分设的原则组建新的社区居委会组织体系。社区居委会组织体系分为三个层面,即领导层、决策层、执行层。?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工作的领导层,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对社区总体工作实施政治领导。社区党组织直接管理的党员在50人以上的,建立党的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50人以下的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由街道党工委审批,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握社区建设方向,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做好社区党员发展工作,特别是要积极培养并吸收政治觉悟高、素质好的居委会干部加入党组织。加强社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对组织关系在社区居委会的党员进行直接管理,对居住在本社区内而组织关系不在社区的在职党员应按要求定期参加社区的组织活动。?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是社区工作的决策层。其成员不少于40人,由居民代表、社区内单位代表组成。按每30至50户推选一名代表和每单位推选1至3名代表的要求,由各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每年召开1至2次会议,每届任期三年。社区居民代表产生后,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备案。其主要职责是:听取和审议社区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情况报告,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社区居委会重大事项,评议物业公司工作,听取和反馈居民、单位意见、建议,责成社区居委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居民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工作的执行层,是居民代表会议的办事机构,成员3至7人,具体职数由街道确定。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后,报街道办事处备案。社区居委会下设社保民政、妇女、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治保调解、环保卫生六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分别由居委会成员兼任主任,建立居民小组、楼长、单元组长、居民代表为骨干的纵向工作网络,在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成立在社区居委会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及其经营者进行选择、聘用、监督。?

  (三)大力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强社区辖区内的党员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流动人口、无业居民、下岗职工中的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内党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政治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开展“党员联系居民”、“党员奉献社区”等活动,将社区内的党组织和党员组织起来,共同为社区建设贡献力量。强化和提高街道党组织的综合协调职能,建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同时,大力加强社区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配齐配强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总的要求是,社区居委会干部的配备,本着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化的原则,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或招聘。具体由组织部门牵头,人事、民政部门参与,制定专门办法并组织实施。“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可暂时沿用原村委会班子,待换届时再做调整安排;“市场型”社区居委会班子组成由街道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商定,承担市场管理工作的人员,可优先聘用;“企业型”社区居委会班子组成由街道和企业负责推荐、确定,可先由企业推荐组成人员名单,并上报街道备案;“小区型”社区居委会班子组成由街道负责,居委会主任可直接由街道下派。除“村改居”的居委会外,其他类型的新设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未经民主选举前,可组成社区居委会筹建委员会开展工作。新设立的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采取“一人兼”的形式。为了便于工作,社区居委会干部中至少有一名女同志。?

  (五)加大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投入。一是建好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要按照每个社区居委会总的办公面积(不含商业网点)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使每个社区居委会都拥有“五室、两站、一校、一场所”,即党支部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室、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服务站、卫生保健服务站,社区人口学校,群众文体活动场所。“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原则上在原有村委会的基础上建设,对达不到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改建扩建,确需新建的,由街道办事处选定地点并把关落实。二是配齐社区居委会办公设备。每个社区居委会都要配备办公桌椅、办公电话、档案柜、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三是落实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改善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工资,原则上由原经费渠道解决。新设立的社区居委会(“企业型”除外)专职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由市、街两级负责,市财政每年每人拨款10000元,不足部分由各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街道下派干部如参加所在社区的居委会选举,当选后干部身份不变,原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发放渠道不变,落选后另行安置。其他招聘的社区居委会干部由街道统一落实劳动人事关系及各项社会保险,落选或解聘后,安置和一切待遇同时取消。?

  (六)明确社区居委会职能。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建设的主体,主要依法行使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为辖区居民服务。其主要职责是:(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6)配合公安、综治、司法部门搞好辖区内社会治安。建立一处警务室,配备1名专职警员和1至2名社区治安协管员(警员由公安部门派驻,治安协管员由人事部门统一招考聘任,公安部门负责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居民户籍档案、流动人口档案,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劳教人员帮教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7)协助环保、环卫、城管部门搞好本辖区公共卫生、市容管理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生活环境。配合医疗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8)协助公安、交通、工商部门维护居民区、停车场、农贸市场、商场门前社会秩序,服务管理费按比例拨给居委会。(9)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结婚、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10)协助劳动、人武部门等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11)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12)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项工作。(13)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成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就如何落实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协管职能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并赋予社区居委会其他协管权力,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和按比例分成的办法,由相关部门向社区居委会拨付一定工作经费。?

  同时,理顺社区居委会与小区物业公司的关系。物业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服务性企业,不具有社会行政管理职能。社区居委会在本辖区具有法定的服务、管理和指导职能,物业公司应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两者关系不能颠倒。鉴于目前房屋紧张的实际,社区居委会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合署办公,由物业管理公司为居委会提供办公场所。挂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物业公司两块牌子,物业管理负责人原则上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

  (七)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明确居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职责,明确议事原则、议事程序、议事时间、表决方法以及决议的监督执行等。?

  二是制定社区居民公约或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明确社区居民(成员)在社区生活中的地位,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道德习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社区组织机构的选举产生方式、职责和任务;规划本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目标和要求;确立驻社区单位同社区居委会共驻共建原则和方法等等。?

  三是建立居务公开制度。民主和公开是社区居委会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为保障社区居民(成员)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社区居委会建立面向本社区全体成员的居务公开制度。明确规定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和程序,并在公共场所设立居务公开栏,定期将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建立社区居委会自身及所属工作委员会的管理和工作制度。如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报告制度、总结评比制度、同驻区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制度等等,切实做到“照章理事”。?

  (八)加强居委会干部业务培训。组织、民政部门和各街道要建立一套社区居委会干部培训机制,在社区居委会人员配备完成后,及时采取短训或以会代训等办法,对居委会干部普遍进行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适应社区工作环境,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推动社区居委会建设上新的台阶。?(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是全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居委会建设的宏观规划、重点项目的决策、政策法规的制定、社区居委会建设目标考评和相关问题的指导。其下设的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对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研究新情况,提出新对策。工作启动之前,与社区居委会有着直接关系的财政、公安、城建、计生、房管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靠上,配合办公室开展工作。各有关成员单位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各自职能出发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本街道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社区居委会要强化大社区观念,主动密切与驻区单位和居民的联系,以真诚服务赢得社区成员的理解和支持。驻区单位要树立“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意识,自觉把本单位的发展和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管理之中。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营造社区建设良好氛围。要大力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对社区居委会建设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培训、教育,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支持、参与社区居委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社区居委会建设的良好氛围。组织、宣传、民政部门要尽快制定培训、宣传计划。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辟专栏及时反映我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动态和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好舆论保障作用。?

  (三)建立社区建设考评体系。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首要评判标准,以居民和单位的参与度、社区治安安全度、社区环境满意度为考评指标,以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保障、社区设施为考评内容,在每年年终对每个社区居委会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多少和社区居委会的申报,评定社区居委会星级等次(最高为五星级社区居委会)。市有关部门开展的评比活动均统一纳入星级社区居委会考评体系中,其他单项或综合考评不再单独进行。各部门推荐社区居委会市以上级别的各类先进,必须从星级社区居委会或被推荐项目的考评分最高的社区居委会中产生。

看了“社区建设意见建议”的人还看了:

1.社区党支部意见建议

2.社区建设的建议

3.社区建设合理化建议

4.对建设绿色社区的建议

5.幸福社区建设的建议

6.社区文化建设的建议

7.农村社区建设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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