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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日至30日(合集4篇)

时间:2023-10-31 16:19:36 辽宁 投诉建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日至30日(合集4篇),欢迎品鉴!

【篇1】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日至30日

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日至30日

20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年5月13日至14日举行,共4个批次。持我省会计证人员需登陆“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所在考区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由所在考区报名点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考生信息表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辽宁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14号),现将2017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守法遵章,诚实守信。

(二)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三)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四)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

二、报名范围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持有我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我省会计证人员”)。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我省区域内持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港澳台居民(以下简称“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持我省会计证人员需登陆“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所在考区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由所在考区报名点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考生信息表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二)报名、缴费及打证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月1日0:00至11月30日23:59。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0:00至12月5日23:59。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4日0:00至5月9日23:59。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3.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不予办理退费,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报名后1个月内,到所在考区指定地点办理开具发票手续。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属地进行,不得跨市报名。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本级管理的人员报名管理工作由沈阳市财政局负责;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的报名管理工作,由其服役单位或工作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

6.持外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辽宁手续后,方可报名。

7.报考人员须认真、全面阅读国家和我省有关会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核对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本人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完整、可靠。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并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五、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辅导用书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自愿在网上订购并在网上缴费,持个人身份证件和报名回执到所在考区报名点领取辅导用书。请关注所在考区网站公布的具体领取时间和地址。

七、考试方式与时间

考试实行无纸化(机考)方式,于2017年5月13日-14日举行,共2天4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4日

(周六-周日,共2天、4个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八、报名流程

(一)对于报名参加考试的持我省会计证人员,由报名系统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流程如下:

1.登陆“辽宁会计网”(www.fd.ln.gov.cn/lnkjwsy/),点击“职称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点击“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3.阅读“网上报名协议”,选择“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4.选择报名省份(辽宁省),点击“下一步”;

5.阅读“报名流程”,选择“我已阅”,点击“下一步”;

6.选择报考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及姓名,选定报考级别,点击“下一步”;

7.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可据实填写、修改有关信息,为确保报考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考生信息表”中所反映的信息已发生变化,请登陆“辽宁会计网”,点击“从业资格信息变更” 中的“变更申请”按钮,进入“辽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信息变更手续后,再提交考试报名申请),点击“下一步”,系统对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考试公告页面;

8.阅读考试公告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填写考试用书征订单、设置密码,点击“下一步”;

9.系统自动生成“报名注册号”后,点击“网上交费”;

10.阅读网上缴费提示,观看网上缴费演示,点击“生成订单”,点击“交费”,选择缴费银行,点击“确认支付”,系统生成“报名回执表”。

(二)对于报名参加考试的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由报名点直接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办理网上代报名。

报名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由本人或单位统一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

【篇2】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日至30日

黑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日至30日

20黑龙江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黑龙江初级会计师报名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实际符合报名条件,已更新信息但仍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8日前的工作日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的财政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址kzp.mof.gov.cn;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三)报名时间。月1日至30日。

(四)报名资格审核。2017年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应登录龙江会计网(www.ljkjw.gov.cn)“会计人员查询与信息采集”栏目核实个人信息。如信息有误,应于11月28日前的工作日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的财政部门更新个人信息。更新个人信息相关事宜可登录龙江会计网-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2.报考人员更新信息后,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报名系统将自动从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无须现场办理。

实际符合报名条件,已更新信息但仍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8日前的工作日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的财政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的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应与本人目前实际外貌高度相符,因过度化妆、使用软件程序修饰等造成照片与本人实际外貌相差较大、无法辨别而影响参加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

(4)学历(或学位)证书。

(五)报名缴费: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人员,应于12月5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字〔〕133号),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次15元。初级资格考务费为经济法基础35元,初级会计实务35元。另代全国会计考办收取每人每科6元考务费。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及教材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辅导用书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自愿在网上订购并在网上缴费,持个人身份证件和报名回执到所在考区报名点领取辅导用书。

四、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共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五、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5-1号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51-58592503。

特此公告,请广大考生相互告知。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篇3】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日至30日

辽宁盘锦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内容摘要:辽宁盘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15日举行,网上报名起止时间:11月1日0:00至11月30日23:59。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1月1日0:00至12月5日23:59。

20盘锦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17号),现将2016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盘锦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和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守法遵章,诚实守信。

(二)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三)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四)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

二、报名范围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持有我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我省会计证人员”)。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我省区域内持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港澳台居民(以下简称“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持我省会计证人员需登录“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所在考区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由所在考区报名点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考生信息表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二)报名、缴费及打证时间。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11月1日0:00至11月30日23:59。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5年11月1日0:00至12月5日23:59。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25日0:00至5月10日23:59。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3.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报名后1个月内,到所在考区指定地点办理开具发票手续。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属地进行,不得跨市报名。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本级管理的人员报名管理工作由沈阳市财政局负责;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的报名管理工作,由其服役单位或工作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

6.持外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辽宁手续后,方可报名。

7.报考人员须认真、全面阅读国家和我省有关会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核对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本人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完整、可靠。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以及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五、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七、考试方式与时间

考试实行无纸化(机考)方式,于2016年5月14日-15日举行,共2天4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至15日

(周六-周日,共2天、4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八、报名流程

(一)对于报名参加考试的持我省会计证人员,由报名系统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点击“职称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点击“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3.阅读“网上报名协议”,选择“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4.选择报名省份(辽宁省),点击“下一步”;

5.阅读“报名流程”,选择“我已阅”,点击“下一步”;

6.选择报考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及姓名,选定报考级别,点击“下一步”;

7.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可据实填写、修改有关信息,为确保报考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考生信息表”中所反映的信息已发生变化,请登录“辽宁会计网”,点击“从业资格信息变更”中的“变更申请”按钮,进入“辽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信息变更手续后,再提交考试报名申请),点击“下一步”,系统对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考试公告页面;

8.阅读考试公告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填写考试用书征订单、设置密码,点击“下一步”;

9.系统自动生成“报名注册号”后,点击“网上交费”;

10.阅读网上缴费提示,观看网上缴费演示,点击“生成订单”,点击“交费”,选择缴费银行,点击“确认支付”,系统生成“报名回执表”。

(二)对于报名参加考试的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由报名点直接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办理网上代报名。

报名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由本人或单位统一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及网上代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本人签字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

(1)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16:00。

(2)经财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误并办理网上代报名后,报考人员自行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九、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限内登录“辽宁会计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十、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省财政厅将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条件在“辽宁会计网”上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试报名中遇到问题,请向盘锦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0427-2830087、0427-2838081。

2015年10月15日

【篇4】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1月1日至30日

辽宁葫芦岛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葫芦岛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考试报名通知

20会计职称(初级)考试辽宁省《报名简章》已在辽宁会计网公布(网址www.lnkjw.com/kjw/)。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报名。现公布葫芦岛市考区报名点地址、网上报名时间、考场地址及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到报名点现场办理网上代报名时间如下:

1、葫芦岛市考区(包括葫芦岛市所属各县、市、区)报名点地址统一设在葫芦岛市财政局会计科(龙湾新区龙程街5号);值班电话0429-3112243。

2、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缴费时间请严格按照辽宁省《报名简章》公布的时间执行;网上缴费收据的时间地点请注意查看葫芦岛市财政局网站通知并认真按照通知规定要求领取,过期不再发放。考试科目全部合格人员领取职称《证书》请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3、考场学校名称:葫芦岛市第一职业专科学校 地址:葫芦岛市龙湾新区海兴路27号。

4、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到现场办理网上代报名时间是11月20日至11月30日(周六周日休息),过期不予补报;请报名人员严格按照辽宁省《报名简章》的要求携带有关资料(《报名表》须有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葫芦岛市财政局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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